为推动政府收购数字化开展,现将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快速推动政府收购数字化开展的告诉》(鲁财采〔2023〕15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践,提出以下定见同时贯彻履行:
一、活跃推动电子交易系统运用。我市政府收购项目应当悉数进入市政府收购中心场所经过电子交易系统安排政府收购活动,涉密政府收购项目按其规则履行。
二、全面实施电子合同运用。自2023年10月31日起,我市各级政府收购应当运用电子合同(与纸质合同具有平等效能),进步合同签定功率。各区县财政局、市直部分(单位)要安排专人担任政府收购合同电子化,已处理“云签章”的,请核对预留印鉴的准确性,预留印鉴产生变化和未处理“云签章”,请依照(附件2)处理流程抓住安排申报。
附件:1.关于快速推动政府收购数字化开展的告诉(鲁财采〔2023〕15号)
济财采〔2023〕35号-附件4:政府收购合同电子签单流程-供货商版.docx
济财采〔2023〕35号-附件2:政府收购“云签章”处理流程及申请材料.docx
济财采〔2023〕35号-济南市财政局关于快速推动政府收购数字化开展的告诉.pdf